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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史前红山“玉仿傩文化道具兽”的重要意义

作者:杨伯达    2012-05-03 14:26:46    来源 : 艺术杂志

我国古老而又充满生机的玉器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贵瑰宝,盖涵无比丰富的学术上有益信息,有待专家学者开发利用。近年,玉的傩文化魌头虽已被注意进行研究、并获得初步成果。笔者过去已对良渚文化反山墓地出土的“图徽”、石家河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傩文化魌头做过研究、并公开发表专文,最近注意到红山文化出土玉器中仿制傩文化人工扎结的道具兽的相关资料和证据,经分析研究,认为是玉质傩文化魌头的早期资料又并非其原生态作品、而是模仿性的制品,值得重视。今提出人工扎结的道具兽的证据并试作分析,指明其次生性,在其前或同时必有原生性的魌头存在。

一 释读迄今所见出土玉傩文化的遗物的地点、品种与年代

本人在研究古代玉器的数十年过程中,早已发现在玉器中概含着玉器之外关系到其他学科的命题,如地质矿物学、工艺学、美术学、美学、原始宗教学(巫教)、政治经济学、性文化、文化学以及社会性的若干课题。在巫教这一领域中,还发现了玉傩文化与魌头等资料,于是曾撰《玉巫像辨》、《玉傩面考》、《雕刻于史前古玉上的一幅玉图画——释读良渚文化“觋骑道具兽傩舞事神图徽”》 等短文作了说明①。此中包括两种傩文化资料:一种是傩祭时的画面;另一种是傩面具②、人工扎结的道具兽和傩面具,也就是“魌头”③。傩祭的画面见于良渚文化反山墓葬中的12号墓出土的玉琮王(M12:98)八幅图徽(线图1,彩版一),这些图徽是出土史前玉器中最早、最完美的有关傩祭的图像,发掘者曾定名为“神徽”,我们听到发掘者的解释便加以认同,之后发掘者又改称为“神人兽面纹”。这两个不同的定名,前者是取其功能,后者是取自画面上的人物和兽的组合形象。我们对此“神徽”也是非常重视的,做过多次解剖分析,联系文献记载,终于认为其人物上身像是戴着面具骑在扎结而成由两个小觋扮演的道具兽背上,此道具兽相当于京剧兽形“切末”,说的再通俗一点,就是与当今狮舞的狮形道具类似,所以重新定名为:大觋头戴魌头,文身,双手弯曲,五指伸长,指尖被道具兽双眼所掩,骑在由两个小觋扮演的道具兽身上作傩舞事神的图徽。图徽表现觋事神的姿势,面带魌头的觋绝不是神,因为神(天帝)在巫教信仰上是“无形”,不是有形的神象,所以还原为人形之神、“神人”的判断是与巫教至上神无形的认同不仅有抵触,而且是背离巫教教义的。从这一特殊的教义出发,此徽中的人形只能是觋,而绝非神。“兽面纹”的看法也是不妥的,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兽面是与下身连成一体,应是蹲兽而不是兽面,所以“兽面纹”的看法也是违背绘画作品中正面像的构图规律的。如果本人释读是符合图徽本意的话,那么此徽不是供巫觋跪拜的神像,而是刻画大觋事神、魌头及其神具的形象的艺术记录,生动地体现出一个庞大而强盛的东越群体组成的东越古国的大觋以傩舞事神的一刹那,不仅是图徽,也是一绘画作品。联系此图是M12号墓主生前事神所用的带有徽章、标志意义的特殊画面,仅琢刻于M12出土的玉琮王、玉柱形器和玉钺上,所以可以视为所见最古的独占性“图徽”,也不排除已经具有隐喻其无比尊贵身份的含义,所以具有大觋个人专用的标志意义。凡镌刻此图徽的玉钺、玉琮王、玉圆柱形器等玉神器,亦均为M12墓主生前事神的专用玉神器,也是专用的巫教玉神器,其他巫觋均无权使用此图徽。此图徽反映东越古国的傩文化道具,包括魌头和道具兽的两种组合的复合性图画和傩舞道具,可想其傩具、傩舞的发展已经达到很高水平和繁荣阶段,早已越过其草创和初期的两个阶段,已迈上成熟的全盛境界。

另一类傩文化遗物就是玉傩面,古人称为“魌头”。现今掌握的玉魌头出于新石器时代晚期龙山文化时代(公元前4500~公元前4000年),发现于长江中游的石家河文化,只见两件:一件是发掘者定名为A型人面像的獠牙面(肖W6,线图2,彩版二);另一件是未完工的傩面,原定为B型人面像(Wg:1,线图3)。这两件人面像形象夸张,令人恐怖生畏,与平易近人的B型人面像(线图4、图5)不同。B型人面像(罗,线图4):片状,头戴平顶帽(冠),中部有一圆圈,天庭有倒立锐角三角形,双目斜立圆睁,鼻梁稍短,鼻翼亦窄,口呈“一”字形。面相方硕,颈宽,下附长方形座。参照凌家滩六件玉觋立像的冠形,可定为觋。另一件B型人面像(六W18:1,线图5) 薄片状,面长似卵形,头戴瓜皮帽,弯月形眉,目平小鼻,扁圆小口,耳佩圜形坠,一见便知是一女性,应为巫面像。此二面像取自生活中人物面相雕琢的,其玉男女面像亦即巫觋之面相的抽象化表现。而A型人面像(肖W6)三棱柱状玉片,很像玉琮之一角,高3.7厘米头戴中部折出棱角的“ ”形冠,双目圆睁,眼角斜立,瞳仁较大,蒜头形鼻头,口张,獠牙上下交错突出,耳上饰扉棱,耳戴环形珥。颈下有一梯形座,呈起突的半圆雕状。眼、鼻、口、耳乖戾不凡,均与现实的人不同,其表情呈忿怒威严状,震慑力甚强,非巫非觋,应是一件以玉雕琢而成的缩小型面具,亦即玉魌头。这是迄今所知最早的玉魌头像(线图2),为研究荆蛮后古国的傩文化的魌头面容形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另一件未完工的玉魌头(线图3),片状,中部突起,稍厚,出尖平矮冠,耳饰勾卷大扉棱,面中下部已锼镂出二个对称的眼形孔,下部有一平突的喙,表面光素。从其冠和耳扉棱两点观察,亦非玉魌头莫属。此后,又发掘出商、周两代墓葬的玉魌头共三件,一件出于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④,原名神人兽面形饰(编号633,线图6,彩版四),薄片状,长16.2厘米,下端宽5厘米,上端宽4.2厘米,中间最宽6厘米,厚0.4厘米。属洛翠玉,呈牙白色。体扁平,略呈细长方形,头戴高冠,下口饰4道横向阳线,上饰11道横向阳线,顶端宽,两角向下勾卷。面长,下颔圆,耳上出勾卷饰,下垂小璧形珥,与肖家屋脊6号瓮棺出土玉傩面耳部装饰非常接近。眉细而弯曲,眼角斜向,鼻梁较细,鼻头近圆而肥大,口张,上下齿作方形,口角伸出一上一下的尖细之獠牙。做工精细,耳周、扉棱、额、眉目、鼻梁均用阳线表现,鼻头、口齿、獠牙等均用阴线勾勒。这种阳线工艺盛行于石家河文化,此獠牙像工艺显然受其影响,但其双目已呈“臣字眼”形,说明其年代应属殷王室玉雕做工,距安阳妇好墓的年代不会太远,不相上下。此墓族属为扬越,此玉或为殷代东南地域方国扬越国玉人之佳作,从其形制与做工判断,扬越方国玉器与殷王室玉作关系甚密,也可谓上承荆蛮玉器做工之传统,下接殷王室玉风格之影响,又根据本扬越族高度发达的傩文化,从而创造出此扬越族玉魌头,是十分珍贵的遗物。

另一件玉獠牙面(线图7)1985年出自陕西沣西西周墓中,原名兽面玉饰,高5.2厘米,最宽处4.1厘米。厚0.6厘米。头戴平顶、下出一尖的冠,臣字目,鼻梁细长,小蒜头鼻,口张,上下八方齿、獠牙四颗,上獠牙细长尖锐,下獠牙略小。耳上饰细长勾圆的扉棱耳饰,疑其为荆蛮玉文化的做工,下垂环形珥,颈直,口角髭须。玉青色,质温润,扁平状,背光滑无纹。鼻头、齿、獠牙均用阳线勾出,其他如平顶冠、臣字目、鼻梁、须髭、勾卷耳、扉棱均用阴线雕琢,与大洋洲商代扬越墓出土高冠獠牙魌头的做工几乎一致,但平顶冠近似荆蛮玉文化后古国的玉魌头,亦可证此玉魌头虽出于沣西周墓,但很有可能是出自扬越国玉人之手。还有一件出土于陕西省岐山县凤翔村西周宫室(宗庙)基址,原名“神人兽面形玉佩”(详见《中国出土玉器全集》14.陕西.27),该说明已指出“应属石家河文化风格玉器”,但经观察,其目、口与上述沣西西周墓出土的玉獠牙面面相一致,故仍有出自扬越族玉工之手之可能。总之,从玉魌头成器角度来看,其成器年代迄今最晚的就是上述扬越国和西周墓葬出土的三件魌头。此后,有关傩文化的遗物则不见出土,但文献记载极其丰富,《周礼》记载,方相氏“黄金四目(笔者按:即“魌头”),帅百隶而时难(傩)”⑤延至宋代傩文化已为帝后服务,出现了朝廷化的“国傩”和“大傩”,这是帝王傩文化的历史剧的最后的光辉一幕。元代以后官方傩祀已趋式微,在民间依然盛行不衰⑥。

已如上述,过去傩文化资料完全来自良渚文化玉器上的图徽及其简化纹样以及兽、兽面的形象,这些资料已形成规范性、统一性、独占性和普遍性的规律,这种规律不是短时间可以形成并推广,必然有一个萌发、成型、发展变化的过程,至今已成为潜在的、隐蔽的暗流,需要我们去追求、去思考,进而理出一个头绪和线索,这就是探源工作,也就是说,问题在于良渚文化玉傩文化是原生的还是模仿的,又是来自何处?其源头在哪里?下面我们沿着良渚文化魌头和人工结扎的道具动物两条线索向其他玉文化板块追寻。

二 探索玉傩文化兽形遗物之源头

迄今所知,早于良渚文化的有凌家滩遗址和红山文化。凌家滩遗址出土人物、鸟兽的玉器有玉觋立像三件(87M1:1、2、3)、玉觋坐像三件(98M29:14、15、16)、玉鸟头饰(87T1107④:2)、玉鹰( 9 8 M 2 9 : 6)、玉兔饰(87M10:7)、玛瑙豚(87M13:1)、玉雕野猪(07M23出土)、玉虎首璜二件(87M15:109、07含征3)、玉双虎首璜(87M8:26)、玉龙(98M16:2)、玉龙凤璜二件(87M9:17、18)、人、鸟、兽等资料⑦,因其形体较小、刻画简略,均不见人工扎结的痕迹,所以迄今已发表的玉肖生均不见魌头和人工道具鸟兽。

虽然多次观赏或详细目验北方的红山文化玉器,由于没有傩文化这条文化线索,便忽略了对这一课题的探讨。现在我们重新观察、思考红山文化玉器的傩文化痕迹,便立刻想到玉猪灵云纹器、猪灵团云器、兽面牌和兽面柄形器。经仔细观察,立即注意到此四种玉器的兽头应是猪头,其圆形双目瞳之间用二斜线并行或交叉连接,这种做工与良渚文化双目之间有梁的做工在连接的功能上是一致的,只是表现其连接的手法、形式不同,这是功能上一致、工艺上做工有别的反映。另一区别则是良渚文化兽面鼻梁被压在双目梁之下,而红山文化兽面仅在双目瞳加以连接,其长喙突出,与鼻梁相连,故无须被压在眼梁之下,所以上述红山文化猪灵云纹器、兽面牌和兽面柄形器均无眼梁压鼻梁的形象。在此,我们再观察其首与云身的处理和头部形象之不同,从其团云之身与头有切断成一玦形缺口者或三角状缺口者,首尾切断不相连属者,如牛ⅡZIM4:2(线图8,彩版七),还有切口呈“﹥”形者,如建平、羊场、牛ⅡZIM4:3出土者(线图8,彩版七);以有无獠牙来分:有四獠牙者,如建平所出;从口形分,有长喙似猪喙的,如尖山子出土者,有短喙类猫科动物的,如干饭营子、那斯台出土者;从尾分,有平尾的,如牛ⅡZIM4:3,有尖尾的,如辽西出土者;以孔位来分,头后与口平齐的,如羊场出土者,有头后中间的,如下洼出土者等等。迄今所见玉兽首玦形制规格较小巧,最大的如巴林右羊场乡额尔根勾苏村所出玉兽首玦,高16.8、宽11.5、厚2.8厘米;较小的如大五家所出玉兽首玦,高5.1、宽5厘米。其使用方法,因均有穿,可供系佩于腰、胸、颈等部位,以供事神之用或降神时为其提供的乘载工具,亦是巫觋事神所用的佩于身上的玉神器,其功能是诉诸神灵之视觉,引起其快感,便保护群体庶众。玉猪首牌饰(线图9,彩版七)出土于牛ⅡZ1M21,编号4,原名兽面牌饰,位于尸主腹部正中,双面雕琢猪首形象,双耳竖立,甚大,钻大孔作目瞳子,钻小孔作鼻孔,口阔而紧闭,下有舌状榫,亦钻二小孔。不难识别,此兽面应是猪首,双目瞳间用双曲线相连,又与鼻头连为一体,这种目瞳与鼻头相连之形不仅与猪灵团云器的猪首相同,亦与良渚文化图徽的蹲兽的目鼻以梁连接的做工有所不同,即其蹲兽用鼻梁与眼梁相叠,呈“T”字形,这种情况在红山文化猪首上难以查到。从此牌饰亦可见其模仿扎结的猪灵神器而成。猪首柄形器原名“兽首双叉形器”、“兽面玉璋形器”(《中国玉器全集》1;郭大顺著:《考古人和他们的故事》97页:〈探索古辽西〉)。其实,“双叉”也好,“璋形”也罢,都不外乎从其猪首的两个竖立大耳及其口下的长条柄形而定的。由于尚未见其发掘出土者,对其功能一时尚不宜确认,不过单从其面相来看,确与上述猪首牌饰(M21:4)极其相似,也是双目瞳之间用上下两条曲线连接成一体。这两件猪首形器是平面刻画,而猪灵云纹器、猪灵团云器是起突型的立体作品。两相比较,实为以猪灵崇拜的信仰理念为核心的仿制有机质猪灵团云器而成。如果从巫觋事神的角度来探索其功能,除了上述猪灵崇拜供神食飨满足其口福之外,还可用张光直先生曾经提出的道教三的观点进而指明其源头在史前“巫”⑧,以“巫”的观点来解读红山文化猪灵云纹器和猪灵团云器也是可行的。信仰与巫术并不矛盾,相反是相辅相成的。

至此,我们不能不提出,凡傩文化玉器是原生型的还是模仿型的问题必须做出解答。经思考,认为此种玉神器的双目相连,呈有梁的双目,并非玉质兽首玦之兽目的原生状态,而是模仿之器。仿何而制?很有可能是仿于动植物材料扎结而成的有机质兽首玦,系于杆上高高举起,或由小觋穿戴扮演供事神时用于舞蹈仪式上。这种兽首玦形扎结器不仅成双成对,还可能二对、三对、四对、五对……用于事神仪式上作傩舞,增加或烘托事神仪式的神秘性、权威性和群体性、热烈性,也可能已发展成既是事神的又是娱乐的神俗两备的傩具。由此可以推断,猪灵云纹器即赛沁塔拉玉龙,可大可小,均用杆挑起,呈头尾朝下、拱背朝上的云纹状猪灵器,所以当今红山文化“C字龙”与东夷古方国的猪灵云纹器的使用方式是相悖的,这只能是发掘者的主观臆测,不符合实际,也是不够科学的定名。所以,猪灵云纹器则是仿自有机质材料扎结而成的,并非原生型的玉神器。

三 结语

最后,对玉傩文化神器的意义略作说明。

以魌头、道具兽为主要形象的玉傩文化有着准确的出土地点及其在墓葬中的确切位置,较其他质地的傩道具和魌头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目前所知,玉猪灵团云器一对出于牛河梁Ⅱ地点1号冢群4号墓,位于尸主胸部,两器背靠背置放,面部与切口朝外,二器尺寸规格并不一致(线图8,彩版八)。专家、学者对其功能已提出见解,在此将其功能搁置起来,只说其双目相连呈梁状,却是一致。兽头平面展开即牛ⅡZIM21:4猪面及玉猪首柄形器,其猪头面的特点更加鲜明(线图9)。

除了兽类魌头傩具之外,还有鸟类傩道具,这就是牛ⅩⅥM4出土玉鹄(M4:1)(线图10,彩版十)、牛十六地点M4出土的玉鹄和ⅡZ1M26出土的玉双鸮佩(彩版九),此二器扎结痕迹虽不甚明显,但也不排除其傩道具的可能,说明红山文化已有猪头和鹄、鸮首的傩具,有出土地点及其具体位置,堪称铁证如山的第一手科学资料,这也是玉质傩文化资料的永不消逝的独特优势。

玉傩文化魌头和道具资料都是精工之作,有着较高的可视性和可信性。上述猪灵云纹器、猪灵团云器、猪首牌饰和玉猪首柄形器以及玉鹄、玉双鸮佩的造型设计、形象刻画都是经过深思熟虑、认真雕琢而成的,尤其是辽西与内蒙古东部诸盟,出土玉器很少有浸蚀,表面琢刻纹路几乎没有损伤,保存基本完好,为研究其形制结构提供了难得的方便,譬如所见玉魌头型和道具型的玉器,从整体到细部几乎完好如新,便于观察,易于理解,其细部特征也是一目了然,令人豁然开朗,这也是岩画所不及的。

透过猪灵云纹器、猪灵团云器、猪首牌饰以及双鸮佩上圆形有梁双目的特征,经分析研究,指明其为模仿人工扎结而成的玉器,说明上述多种玉傩文化道具兽、鸟仿照以有机质材料扎结而成的魌头而琢治的,这就是说在玉质鸟兽傩具制成之前,早已有扎结的有机质材料的傩具,用于早期巫教事神的仪式。这个相对年代大体暂定于红山文化之前,其源头的年代理应在于更早的巫术时代。当然,至牛河梁时代,这种扎结有机质材料的傩具早已成为事神的神器,依然盛行于巫教事神的仪式与活动。北方巫教虽与傩文化及其魌头的关系并非十分密切,迄今为止尚未发现扎结的有机质材料的傩文化魌头等资料,但仅通过对玉的猪首、双鸮的有梁圆形双目的分析,得出有机质材料魌头的存在和应用的看法,相信这一结论是经得起讨论的。可以初步肯定,中国史前玉傩文化道具兽的源头应在牛河梁为主体的东夷玉文化古方国。

已如上述,通过对红山文化玉神器的分析,可知中国古老的傩舞及其道具已出于距今5000年左右的红山文化,尚属简单粗犷阶段,发展迟缓,水平不高,所以在玉神器中仅有猪首云身的傩具型玉器。稍晚的良渚文化觋戴魌头骑道具兽事神图徽所反映的傩文化已进入高峰期。此后,由荆蛮后方国的石家河文化所承继并加以发展,獠牙人面魌头便是其模仿雕造和发展。如此这般的遗物和图徽可以证明,在距今5000年上下的史前时代,在北南两地已经出现傩文化并创造了魌头,进入文明时代,历代承袭且发展变化,得到朝廷的支持,创建了王家的、皇家的傩文化及其魌头。元、明、清三朝皇家傩文化式微以至消逝,但民间傩文化及其魌头扎根于社会底层与社火并举,成为民间艺术形式之一,在中南、西南地区出现了强势的发展,至今不衰仍十分盛行,成为傩文化、魌头的活化石。

注:

1.《玉巫像辨》106~113页、《玉傩面考》121~130页,刊于拙著《巫玉之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9月);《雕刻于史前古玉上的一幅玉图画——释读良渚文化“觋骑道具兽傩舞事神图徽”》刊于《艺术》2007年5期45~49页。

2.傩,《周礼》称为“方相氏,掌蒙熊皮四目”,林尹注:“犹今之假面具。”见林尹注译《周礼今注今译》324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

3.郭沫若:《卜辞通纂》430~432页,“魌”见于甲骨第四八九片,郭沫若释为“魌之初文……汉魌头即周之皮倛”,又云“魌头之俗实自殷代以来矣”则晚矣(科学出版社,1983年)。

4.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西省新干县博物馆:《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发掘简报》(《文物》1991年10期1~26页)。

5.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三十一“夏官·方相氏”(《十三经注疏》上册八五一页,中华书局影印,1980年)。

6.林河:《中国巫傩史》(花城出版社,2001年8月);段微、石昆:《傩、傩面、傩祭、傩文化》(《中国文物报》〈收藏鉴赏周刊〉第121期,2003年6月4日)。

7.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凌家滩》(文物出版社,2006年8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第五次发掘的新发现》(《考古》2008年3期7~17页)。

8.张光直:《濮阳三与中国古代美术上的人兽母题》(《文物》1988年11期36~39页)。2011.09.06~10.07

杨伯达 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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